江南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 于2017年06月0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实训室(440606-201706-1420-0002)公开招标采购公告,因招标文件及公告中资料有更改,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/变更:
1.原公告附件《招标文件》中出现项目名称:“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实训室采购项目”及第五部分“投标文件格式”中采购项目名称:“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”。
更正为:“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实训室”均以此项目名称为准。
2.原公告“获取投标文件地点: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8号铺”
更正为:“获取投标文件地点: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”
3.原公告“提交投标文件地点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-1206房,1301-1303房”
更正为:“提交投标文件地点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8号铺”
4.原招标文件P37中“商务评价”的“同类项目业绩”中“投标人2011年以来完成的物联网教仪设备单项合同金额 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,每项得 1.5分,本项最高得 6分(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不否不得分)”
更正为:“投标人2011年以来完成的物联网教仪设备单项合同金额 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,每项得 1.5分,本项最高得 6分(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不得分)”
5.原招标文件P37中“商贸评价”的“所投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实用新型专利证书”中“每提供一项得 2分,本项最高得 6 分(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不否不得分)”
更正为:“每提供一项得 2分,本项最高得 6 分(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不得分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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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6月16日